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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8号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14:18:50  浏览:843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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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8号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0年第52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税则号列: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和05040021),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税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补贴税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反补贴税税额=完税价格×反补贴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补贴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对应征收反补贴税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凡申报进口白羽肉鸡产品的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美国的,还需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对于申报进口白羽肉鸡产品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不是美国的,海关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最高反补贴税税率征收反补贴税;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美国,但进口经营单位不能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且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单证也无法确定原生产厂商的,海关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相应国家中的其他公司适用的反补贴税税率征收反补贴税。

  三、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9号中对反倾销措施的相关规定比照执行。

四、对于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9号)之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已经缴纳的反补贴税保证金,海关按本公告规定的征收反补贴税的商品范围和反补贴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补贴税,与之同时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一并转为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保证金超出按本公告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反补贴税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部分,进口经营单位可自2010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退还;不足部分,不再补征。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52号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0zsgg/10公告58fj1.tif
    2.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税税率表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0zsgg/10公告58fj2.doc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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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

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


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


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08年4月25日通过的《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决定予以批准。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已经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7月31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市建成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现状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和养犬人自律的原则。
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畜牧兽医、工商行政、疾病控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管理区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一)市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和捕杀狂犬病犬。
(二)市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防疫注射,核发免疫证,监测犬类疫情,控制和扑灭畜间狂犬疫情,配合公安机关捕杀狂犬病犬。负责犬类饲养场所、交易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犬类的交易屠杀检疫。
(三)市疾病控制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疫苗注射,监测狂犬病疫情,宣传犬类引起的传染病预防知识。  
(四)市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犬类养殖经营者和犬类交易市场的管理。  
(五)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为本辖区内养犬者出示养犬证明。  
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区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文明养犬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六条 养犬人应当加强自律管理,文明养犬。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养犬行为,都有权批评、劝阻并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七条 重点管理区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
第八条 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和免费强制免疫制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九条 重点管理区内的军事机关、公安机关、科研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海关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单位因工作需要养犬的,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并应实行圈养。
第十条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独立的住房。  
第十一条 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品种由市公安机关会同畜牧兽医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重点管理区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  养犬人持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携带犬只到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为犬只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免疫牌,建立犬类免疫档案。养犬人持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第十三条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按每饲养一只犬缴纳管理服务费300元。对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养犬人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犬类免疫证,并按每饲养一只犬缴纳年检费100元。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第十五条 管理服务费和年检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应当全额上缴财政。主要用于犬类疫病防疫、养犬登记、犬只捕捉以及其他养犬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养犬登记证、犬牌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印制。犬类免疫证、免疫牌由市畜牧兽医部门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伪造、倒卖、涂改。  
第十七条 重点管理区内经批准饲养的犬只死亡、走失,需要继续饲养犬只的,应在年检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不再养犬的,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养犬登记证。将犬只转让他人饲养的,受让人应当持转让人的养犬登记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过户手续。办理重新登记手续或过户手续,可免交管理服务费。  
第十八条 重点管理区内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犬只到原发犬类免疫证的畜牧兽医部门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私自为犬类注射狂犬疫苗。  
第十九条 对登记的犬只新产的幼犬,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之日起60日内自行处理。  
第二十条 一般管理区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制度。一般管理区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动物防疫监督,经检疫合格的,应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
第二十一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宠物医院除外)、公园、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市场、商店、饭店、洗浴场所、候车(机)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佩带犬牌,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五)携犬出户时,应当避让他人,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携犬出户时,携犬人应当随身携带清除犬类粪便的物品,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虐待犬只,养犬人不得遗弃其所饲养的犬只。  
第二十三条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从事犬只养殖生产活动。重点管理区内的犬类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市场内进行。
第二十四条 市工商行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疾病控制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协同市公安机关加强对犬类市场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在重点管理区开设犬类交易市场的,应当申请市畜牧兽医部门对其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报市公安机关批准。获准的单位和个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一般管理区开设犬类交易市场的,依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从事犬只诊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市畜牧兽医部门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发现狂犬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协同公安机关立即予以捕杀。狂犬病暴发、流行时,市人民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组织力量防治,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切断狂犬病的传播途径。  
第二十八条 犬只伤害他人时,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致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和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只,并处以5000元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只,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逾期不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补种疫苗,并处以200元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逾期不进行年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补办年检手续,并处以200元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携带犬只进入严禁入内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电梯、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携犬人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不立即清除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元罚款;
(七)违反本规定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或采取措施不力的,并对养犬人按每只犬处以500元罚款。
(八)违反本规定销售犬只没有犬类免疫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并对养犬单位按每只犬处以500元的罚款;对养犬的个人按每只犬处以200元的罚款。
(九)违反本规定擅自伪造、倒卖和涂改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只,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违反本规定未依法办理养犬重新登记、注销、过户手续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00元罚款;经多次教育不改的,没收其犬只和养犬登记证。
(十一)违反本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从事犬类养殖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经营者按每只犬处以500元罚款。
(十二)违反本规定擅自开设犬类交易市场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无证的、走失的、遗弃的和被没收的犬只,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第三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国发〔1996〕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文化部提出的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50处),现予公布。
  我国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文物。保护和利用好这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正确认识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望各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本地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使之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250处)

(一)古遗址(共56处)

编号 分类号  名称     时  代      地  址

1   1   龙骨坡遗址     更新世       四川省巫山县
2   2   许家窑-侯家窑遗址 旧石器时代     山西省阳高县、河北省阳原县
3   3   鸡公山遗址     旧石器时代     湖北省荆州市
4   4   大洞遗址      旧石器时代     贵州省盘县特区
5   5   西阴村遗址     新石器时代     山西省夏县
6   6   兴隆洼遗址     新石器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
7   7   查海遗址      新石器时代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8   8   良渚遗址      新石器时代     浙江省余杭市、德清县
9   9   薛家岗遗址     新石器时代     安徽省潜山县
10  10  北庄遗址      新石器时代     山东省长岛县
11  11  丹土遗址      新石器时代     山东省五莲县
12  12  西山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南省郑州市
13  13  王城岗及阳城遗址  新石器时代-东周  河南省登封市
14  14  莠里城遗址     新石器时代、商、周 河南省汤阴县
15  15  石家河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北省天门市
16  16  雕龙碑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北省枣阳市
17  17  城头山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南省澧县
18  18  石佛洞遗址     新石器时代     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19  19  卡若遗址      新石器时代     西藏自治区昌都县
20  20  姜寨遗址      新石器时代     陕西省临潼县
21  21  齐家坪遗址     新石器时代     甘肃省广河县
22  22  大甸子遗址     青铜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
23  23  白金宝遗址     青铜时代      黑龙江省肇源县
24  24  旌介遗址      商         山西省灵石县
25  25  吴城遗址      商         江西省樟树市
26  26  曲村-天马遗址   周         山西省曲沃县、翼城县
27  27  大工山-凤凰山铜矿 西周-宋      安徽省南陵县、铜陵市
       遗址
28  28  蔡国故城      西周、春秋     河南省上蔡县
29  29  酒店冶铁遗址    战国、汉      河南省西平县
30  30  戚城遗址      春秋        河南省濮阳市
31  31  郑国渠首遗址    战国        陕西省泾阳县
32  32  魏长城遗址     战国        陕西省华阴市、大荔县 、韩城市
33  33  北戴河秦行宫遗址  秦         河北省秦皇岛市
34  34  固阳秦长城遗址   秦         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
35  35  秦代造船遗址、南越 秦、西汉      广东省广州市
       国宫署遗址及南越文
       王墓
36  36  五女山山城     高句丽(公元前37-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
                 668年)
37  37  凤凰山山城     高句丽(公元前37- 辽宁省凤城市
                 668年)
38  38  城村汉城遗址    汉         福建省武夷山市
39  39  甘泉宫遗址     汉         陕西省淳化县
40  40  骆驼城遗址     汉-唐       甘肃省高台县
41  41  尼雅遗址      西汉-西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
42  42  洪州窑遗址     东晋-唐      江西省丰城市
43  43  统万城遗址     十六国       陕西省靖边县
44  44  磁州窑遗址     北齐、隋、宋、元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
45  45  苏巴什佛寺遗址   南北朝-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
46  46  邢窑遗址      隋-五代      河北省内丘县、临城县
47  47  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 隋、唐       陕西省西安市
       (包括青龙寺遗址) 
48  48  隋仁寿宫唐九成宫遗址  隋、唐      陕西省麟游县
49  49  灞桥遗址      隋-元       陕西省西安市
50  50  锁阳城遗址     隋、唐       甘肃省安西县
51  51  渤海中京城遗址   渤海(公元698-926  吉林省和龙市
                 年)
52  52  扬州城遗址     隋-宋       江苏省扬州市
53  53  华清宫遗址     唐         陕西省临潼县
54  54  缸瓦窑遗址     辽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55  55  钓鱼城遗址     宋、元       四川省合川市
56  56  敖伦苏木城遗址   元         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二)古墓葬(共22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57  1   大伊山石棺墓    新石器时代     江苏省灌云县
58  2   石棚山石棚     青铜时代      辽宁省盖州市
59  3   虢国墓地      周         河南省三门峡市
60  4   纪山楚墓群     东周        湖北省荆门市
61  5   献县汉墓群     汉         河北省献县
62  6   帽儿山墓地     汉         吉林省吉林市
63  7   汉楚王墓群     汉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
64  8   汉梁王墓群     西汉        河南省永城市
65  9   合浦汉墓群     汉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
66  10  妻江崖墓群     汉         四川省三台县
67  11  曹植墓       三国        山东省东阿县
68  12  武侯墓       三国        陕西省勉县
69  13  泰陵        隋         陕西省咸阳市
70  14  永陵        西魏        陕西省富平县
71  15  热水墓群      唐         青海省都兰县
72  16  下八里墓群     辽         河北省张家口市
73  17  明祖陵       明         江苏省盱眙县
74  18  潞简王墓      明         河南省新乡市
75  19  海瑞墓       明         海南省海口市
76  20  明蜀王陵      明         四川省成都市
77  21  大禹陵       清         浙江省绍兴市
78  22  炎帝陵       清         湖南省炎陵县

(三)古建筑(共110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79  1   龙脑桥       明          四川省泸县
80  2   仙游寺法王塔    隋          陕西省周至县
81  3   治平寺石塔     唐          河北省赞皇县
82  4   开福寺舍利塔    北宋         河北省景县
83  5   兴圣教寺塔     北宋         上海市松江县
84  6   罗汉院双塔及正殿遗 北宋         江苏省苏州市
       址
85  7   怀圣寺光塔     唐          广东省广州市
86  8   美榔双塔      元          海南省澄迈县
87  9   妙湛寺金刚塔    明          云南省昆明市
88  10  娲皇宫及石刻    北齐、明、清     河北省涉县
89  11  初祖庵及少林寺塔林 唐-清        河南省登封市
90  12  桑耶寺       789-799年       西藏自治区扎囊县
91  13  正定文庙大成殿   五代         河北省正定县
92  14  龙门寺       五代-清       山西省平顺县
93  15  府州城       五代-清       陕西省府谷县
94  16  戒台寺       辽-清        北京市门头沟区
95  17  阁院寺       辽          河北省涞源县
96  18  开善寺       辽          河北省高碑店市
97  19  晋城二仙庙     宋          山西省晋城市
98  20  崇庆寺       宋          山西省长子县
99  21  关王庙       宋          山西省阳泉市
100  22  则天庙       金          山西省文水县
101  23  南、北吉祥寺    宋-清        山西省陵川县
102  24  孔氏南宗家庙    南宋-清       浙江省衢州市
103  25  元妙观三清殿    宋          福建省莆田市
104  26  青、白礁慈济宫   宋-清        福建省厦门市、龙海市
105  27  赣州城墙      宋、明        江西省赣州市
106  28  广饶关帝庙大殿   南宋         山东省广饶县
107  29  济渎庙       宋-清        河南省济源市
108  30  龙兴寺       宋-清        湖南省沅陵县
109  31  梅庵        北宋         广东省肇庆市
110  32  托林寺       宋          西藏自治区扎达县
111  33  扎塘寺       1081-1093年      西藏自治区扎囊县
112  34  张掖大佛寺     西夏、清       甘肃省张掖市
113  35  北京东岳庙     元-清        北京市朝阳区
114  36  慈云阁       元          河北省定兴县
115  37  姬氏居民      元          山西省高平市
116  38  牛王庙戏台     元          山西省临汾市
117  39  绛州大堂      元          山西省新绛县
118  40  榆次城隍庙     元-清        山西省榆次市
119  41  霍州州署大堂    元          山西省霍州市
120  42  真如寺大殿     元          上海市普陀区
121  43  延福寺       元          浙江省武义县
122  44  南阳武侯祠     元-清        河南省南阳市
123  45  南岩宫       元、明        湖北省丹江口市
124  46  德庆学宫      元          广东省德庆县
125  47  七曲山大庙     元-清        四川省梓潼县
126  48  韩城大禹庙     元          陕西省韩城市
127  49  兴国寺       元          甘肃省秦安县
128  50  大高玄殿      明          北京市西城区
129  51  历代帝王庙     明、清        北京市西城区
130  52  北京鼓楼、钟楼   明、清        北京市东城区
131  53  蔚州玉皇阁     明          河北省蔚县
132  54  万里长城-紫荆关  明          河北省易县
133  55  毗卢寺       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
134  56  千佛庵       明          山西省隰县
135  57  美岱召       明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
136  58  万里长城-九门口  明          辽宁省绥中县、河北省抚宁县
137  59  彩衣堂       明          江苏省常熟市
138  60  诸葛、长乐村民居  明、清        浙江省兰溪市
139  61  蒲壮所城      明          浙江省苍南县
140  62  镇海口海防遗址   明-近代       浙江省宁波市
141  63  棠樾石牌坊群    明、清        安徽省歙县
142  64  老屋阁及绿绕亭   明          安徽省黄山市
143  65  罗东舒祠      明          安徽省黄山市
144  66  东山关帝庙     明、清        福建省东山县
145  67  漳州石牌坊     明、清        福建省漳州市
146  68  归德府城墙     明          河南省商丘县
147  69  太昊陵庙      明、清        河南省淮阳县
148  70  比干庙       明、清        河南省卫辉市
149  71  襄阳“古隆中”   明、清        湖北省襄樊市
150  72  荆州城墙      明、清        湖北省荆州市
151  73  许附马府      明          广东省潮州市
152  74  佛山祖庙      明、清        广东省佛山市
153  75  莫土司衙署     明、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
154  76  靖江王府及王陵   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155  77  丘浚故居及墓    明          海南省琼山市、海口市
156  78  平武报恩寺     明          四川省平武县
157  79  真武山古建筑群   明、清        四川省宜宾市
158  80  张桓侯祠      明、清        四川省阆中市
159  81  大宝积宫与琉璃殿  明          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
160  82  白居寺       明          西藏自治区江孜县
161  83  西安钟楼、鼓楼   明          陕西省西安市
162  84  水陆庵       明          陕西省蓝田县
163  85  武威文庙      明          甘肃省武威市
164  86  鲁土司衙门旧址   明、清        甘肃省永登县
165  87  南堂        清          北京市西城区
166  88  觉生寺       清          北京市海淀区
167  89  万荣后土庙     清          山西省万荣县
168  90  袄神楼       清          山西省介休市
169  91  五当召       清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170  92  盂城驿       清          江苏省高邮市
171  93  玉海楼       清          浙江省瑞安市
172  94  二宜楼       清          福建省华安县
173  95  魏氏庄园      清          山东省惠民县
174  96  丁氏故宅      清          山东省龙口市
175  97  开封城墙      清          河南省开封市
176  98  周口关帝庙     清          河南省周口市
177  99  内乡县衙      清          河南省内乡县
178  100  马田鼓楼      清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
179  101  宁远文庙      清          湖南省宁远县
180  102  满堂围       清          广东省始兴县
181  103  雷祖祠       明、清        广东省雷州市
182  104  东坡书院      明、清        海南省儋州市
183  105  德格印经院     清          四川省德格县
184  106  夕佳山民居     明、清        四川省江安县
185  107  杨升庵祠及桂湖   清          四川省新都县
186  108  中心镇公堂     清          云南省中甸县
187  109  隆务寺       明、清        青海省同仁县
188  110  伊犁将军府     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四)石窟寺及石刻(共10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189  1   森木塞姆千佛洞   晋-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
190  2   马蹄寺石窟群    十六国-清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191  3   灵泉寺石窟     东魏-宋       河南省安阳县
192  4   龙山石窟      元          山西省太原市
193  5   贺兰山岩画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
194  6   龙兴观道德经幢   唐          河北省易县
195  7   天护陀罗尼经幢   唐          河北省石家庄市
196  8   瑞岩弥勒造像    元          福建省福清市
197  9   千唐志斋石刻    西晋-民国      河南省新安县
198  10  草庵石刻      元          福建省晋江市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50处)

编号 分类号  外  称    时  代        地  址

199  1   天津利顺德饭店旧址 清-民国       天津市和平区
200  2   南开学校旧址    清-民国       天津市南开区
201  3   大连俄国建筑    清          辽宁省大连市
202  4   瞿秋白故居     清          江苏省常州市
203  5   马江海战炮台、烈士 清          福建省福州市
       墓及昭忠祠
204  6   胡里山炮台     清          福建省厦门市
205  7   烟台福建会馆    清          山东省烟台市
206  8   青岛德国建筑    清          山东省青岛市
207  9   谭嗣同故居     清          湖南省浏阳市
208  10  魏源故居      清          湖南省隆回县
209  11  广州沙面建筑群   清          广东省广州市
210  12  康有为故居     清          广东省南海市
211  13  梁启超故居     清          广东省新会市
212  14  大邑刘氏庄园    清、民国       四川省大邑县
213  15  纳楼长官司署    清          云南省建水县
214  16  南甸宣抚司署    清、民国       云南省梁河县
215  17  广州圣心大教堂   1888年        广东省广州市
216  18  镇江英国领事馆旧址 1889-1890年      江苏省镇江市
217  19  向警予故居     1895年        湖南省溆浦县
218  20  硇州灯塔      1899年        广东省湛江市
219  21  庐山会议旧址及庐山 1902-1937年      江西省九江市
       别墅建筑群
220  22  上海外滩建筑群   1906-1937年      上海市黄浦区、虹口区
221  23  张学良旧居     1914年        辽宁省沈阳市
222  24  蒋氏故居      民国         浙江省奉化市
223  25  李宗仁故居(包括李 1921、1948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
       宗仁官邸)                县、桂林市
224  26  李济深故居     民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
225  27  哈尔滨颐园街一号欧 1922年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式建筑
226  28  上海邮政总局    1924年        上海市虹口区
227  29  圣索菲亚教堂    1923-1932年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8  30  哈尔滨文庙     1926-1929年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9  31  武汉国民政府旧址  1926-1927年      湖北省武汉市
230  32  湘南年关暴动指挥部 1928年        湖南省宜章县
       旧址
231  33  右江工农民主政府旧 1929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
       址                    县
232  34  广州大元帅府旧址  民国         广东省广州市
233  35  国立紫金山天文台旧 1931年        江苏省南京市
       址
234  36  湘赣省委机关旧址  1931-1934年      江西省永新县
235  37  闽浙赣省委机关旧址 1932-1934年      江西省横峰县
236  38  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 1934年        河南省罗山县
       地
237  39  会宁红军会师旧址  1936年        甘肃省会宁县
238  40  晋察冀边区政府及军 1938-1948年      河北省阜平县
       区司令部旧址
239  41  南岳忠烈祠     1938-1942年      湖南省衡阳市
240  42  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 1938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
       址                    市
241  43  晋绥边区政府及军区 1939年        山西省兴县
       司令部旧址
242  44  八路军一二九师司令 1940年        河北省涉县
       部旧址
243  45  八路军前方总部旧址 1941-1943年      山西省左权县
244  46  八路军一一五师司令 1941-1945年      山东省莒南县
       部旧址
245  47  新四军五师司令部旧 1942-1945年      湖北省大悟县
       址
246  48  国殇墓园      1945年        云南省腾冲县
247  49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办 1946-1947年      江苏省南京市
       事处旧址(梅园新村)
248  50  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 1949年        安徽省肥东县

(六)其他(共2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249  1   沪州大曲老窖池    明           四川省泸州市
250  2   延一井旧址      清           陕西省延长县

以下12处归入到已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

1、 镇朔楼  明  河北省张家口市 归入清远楼
2、 沉香阁  清  上海市南市区 归入豫园
3、 梁南康简王肖绩墓石刻  南朝  江苏省句容市 归入丹阳南朝陵墓石刻
4、 戚继光牌坊  明  山东省蓬莱市 归入蓬莱水城及蓬莱阁
5、 辟雍碑  西晋  河南省偃师市 归入汉魏洛阳故城
6、 繁塔  宋  河南省开封市 归入宋东京城遗址
7、 延庆观  元  河南省开封市 归入宋东京城遗址
8、 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  宋  四川省大足县 归入北山摩崖造像
及多宝塔
9、 石门山摩崖造像  宋  四川省大足县 归入宝顶山 摩崖造像
10、 岭山寺塔  宋  陕西省延安市 归入延安革命遗址
11、 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旧址 1938年  陕西省延安市 归入延安革命遗址
12、 东千佛洞石窟  北魏-西夏  甘肃省安西县 归入榆林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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